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一审宣判:两人获刑无期一人获缓刑

最后编辑时间:2024-06-19 07:55:03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6月1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张某豪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斌开设青岛振宇聚英武术运动俱乐部、青岛崇德聚英武术俱乐部。被告人李某丁系俱乐部教练,被告人张某豪系张某斌之子,案发时在俱乐部帮助教学。被害人翟某某(男,2014年8月22日出生)于2023年6月10日报名进入俱乐部学习。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张某斌在俱乐部教学期间,因被害人翟某某训练动作不规范,同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对其殴打、捆绑,后翟某某被发现意识不清昏厥,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翟某某系钝性物体多次击打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当日14时许,被告人张某斌拨打110电话报警,后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接通知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在教学训练期间,违背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殴打翟某某身体致其死亡,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对未成年学员长时间殴打并捆绑,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张某豪参与上述犯罪行为,亦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张某斌系武术馆实际控制人,多次殴打并捆绑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丁身为教练,多次殴打并捆绑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主动,起主要作用,亦系主犯,鉴于张某斌、李某丁具有自首情节且将被害人送医疗救治,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张某豪系帮助教学,作案时间短,击打程度明显弱于同案被告人,捆绑时仅是协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其还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三名被告人作为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暴力伤害犯罪,依法应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妇联、共青团代表,当事人亲属、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青岛8岁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开庭 男童父亲:很忐忑,但有信心为孩子讨回公道(大皖新闻)

  大皖新闻讯 4月24日上午,青岛8岁男童琦琦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正在青岛中院普东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当天上午,大皖新闻记者也来到现场,关注案件庭审最新进展。

  上午9:30分,琦琦父亲翟春光和律师以及亲友都已到达法庭门口。“现在心里非常忐忑,等了很久,终于等到开庭,期待这一次有个好的结果。”翟春光告诉大皖新闻记者。

  这一次,翟春光说,自己想从庭审中了解更多的真相,也要把他们掌握的证据都展示出来,让三个被告人都得到严惩,希望判处死刑。“我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有信心可以为孩子讨回公道。”

  在现场,大皖新闻记者看到,还有一部分亲属未能进入法庭旁听,但他们也都从各地赶来法庭门口,为琦琦声援。“你看看孩子多可爱啊,被他们打的,这还只是一部分。”琦琦二姑带着琦琦生前的照片和在殡仪馆被拍下的伤情照片,一边哭一边说,案发时,是琦琦第二次去这家武术俱乐部,不到2天时间,就发生了这样的事。“8岁的孩子能犯多大的错,要这样往死里去打孩子。”

  琦琦二姑还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事发至今,家里一直瞒着琦琦的爷爷奶奶,两位老人年近90岁,怕老人受不了这个刺激。每年春节,琦琦都会跟着爸爸妈妈回山东菏泽老家,但是今年春节,琦琦没能回去。“老人问,也不敢说,就说今年过年太冷了,长大一点再回来看他们。”

  此前,大皖新闻多次报道过该案,事情发生在2023年6月。去年6月26日,当地警方也通报了此案,称2023年6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某武术俱乐部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致一人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将该武术运动俱乐部负责人等三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个月后,翟春光也公开了孩子尸检报告中的死亡原因,系用钝性物体多次打击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

  4月24日,该案由青岛中院组织一审开庭,三名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目前,庭审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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