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和批核的区别

最后编辑时间:2024-01-24 15:05:44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审批是一个名词,指审查批准,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流程,经过审查后做出同意或拒绝的决定。审批者和被审批者不一定是上下级关系,只要符合规定就可能获得同意。批准是一个动词,指同意或拒绝。通常是指上级对下级的请求做出决定。

  审批和批准的主体和对象不同,举个例子说明,现在有两个句子“这个合同需要法务部门的审批”和“董事会批准了新的收购计划”,第一句中审批的主体是“这个合同”,而第二个句子中的主体是“董事会”。

  审批表示一个动作,一般是一件事还未进行,还在等待完成的过程中;而批准表示一个结果:同意,通过,通常表示一件事已经完成,已经获得了最后的结果。

  核准项目是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按照核准机关公布的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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