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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时间:2024-07-03 07:07:36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6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2号),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省将有8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挂钩调整部分实行“双挂钩”:一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16%加发;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20年以上的,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加发。

  倾斜调整也分两种情况,一是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分4个年龄档次加发。即: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二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广东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 全省将有8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6月28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12号),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省将有8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2024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为每人每月加发30元。挂钩调整部分实行“双挂钩”:一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16%加发;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20年以上的,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加发。倾斜调整也分两种情况,一是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分4个年龄档次加发。即: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二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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