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于某某被淄博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最后编辑时间:2024-02-29 19:40:0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会同刑侦大队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分析研判、顺线追踪,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侯某,并于当日传唤到所接受调查。经讯问,侯某从公司离职后不久准备订婚,但因为手头紧张无力支付相关费用,于是产生了偷盗的想法,最终侯某对自己盗窃21块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办案民警深挖线元不等的价格多次出售给于某某。办案民警快速出动,于2月22日上午将于某某抓获。经讯问,于某某对明知侯某出售给他的电瓶来路不明,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多次收购电瓶并获利1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办案民警的耐心教育下,侯某、于某某认识到自己犯罪事实给报警人带来的伤害,侯某、于某某分别退赔报警人损失10000元,共计20000元。报警人对办案民警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与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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