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将于9月14日举行立法会选举

最后编辑时间:2025-03-04 21:34:52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今日(3月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出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发布的第8/2025号行政命令,2025年9月14日定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日。

  行政长官亦作出第34/2025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各候选名单在2025年立法会选举的开支限额为354万9623澳门元(约322万7860元人民币),与上一届相同。

  据微信公众号“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介绍,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构。澳门立法会每届任期4年,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议员经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和行政长官委任进入议会。

  据微信公众号“澳门日报”消息,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今(3)日通过并发出具有约束力的第1/CAEAL/2025号指引,对竞选宣传、选举开支、中立义务、保密义务及投票方式,订出一系列的标准及规范。

  选管会主席盛锐敏表示,第八届立法会选举为修法后的首次选举,意义重大,选管会将认真贯彻“爱国者治澳”原则,严格依法依规,高质量组织和推进各项选举工作,为选举缔造更加公平、公正、廉洁的环境,确保选举顺利有序完成。

  选举受托人最迟6月26日向选管会提交候选名单及政纲,在无异议的情况下,选管会最迟于7月18日公布被确定接纳的候选名单,翌日抽签确定候选名单在选票上的排序。6月27日起禁止直接或间接透过商业广告的宣传工具作竞选宣传,为期14天的竞选活动宣传期由8月30日至9月12日。9月14日投票日后,最迟于9月29日在特区公报公布选举结果。

  指引还列举选举法中有关在竞选活动期以外宣传的相关罚则,包括:设立竞选总部或竞选分部的设施、禁止透过商业广告竞选宣传、机动车辆音响装置宣传、图文宣传品的张贴,以及透过资讯工具作出选举不法行为。

  此外,指引亦规范了选民必须使用由选管会提供及放置于划票间内的专用印章填划选票,以任何其他方式填划的选票一律等同废票。

(责任编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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