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一个月后才公告蓝丰生化收监管函

最后编辑时间:2023-11-07 07:20:56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11月6日,深交所向蓝丰生化(SZ002513,股价7.38元,市值27.60亿元)发出监管函。

  据蓝丰生化8月29日提交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司于4月28日决定部分生产部门自4月30日起放假,并计划五一节后恢复生产。五一假期后,相关生产部门未能正常复工复产,公司也未就该停产事项进行披露。

  直到5月30日,蓝丰生化才下发硫磺制酸装置检修通知,计划对该生产装置进行全面检修,并于当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生产装置停车检修的公告》。

  上述公告称,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结合公司生产装置运行周期情况,为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拟于近期对公司400kt/a 硫磺制酸及余热发电生产装置全面停车检修,预计检修时间不超过30日,因该装置停车检修导致其配套回收系统副产物蒸汽产量也随之减少,受蒸汽供应影响,暂无法满足公司其他生产装置的用气需求。

  蓝丰生化甲基硫菌灵生产装置(5000吨/年)、表面活性剂生产装置(5000吨/年)、丁硫克百威生产装置(2000吨/年)、环嗪酮(1000吨/年)等相关产品,将根据公司蒸汽锅炉能力,结合市场情况协调各产品的生产计划和安排,部分产品亦会出现间歇性停产的情况。

  深交所表示,蓝丰生化相关生产装置实际停车日期为4月30日,但直至5月30日才披露停车检修公告,且公告中未准确披露停车时间及原因,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形。

  对此,深交所认为,蓝丰生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监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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