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全面贯彻学习《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

最后编辑时间:2023-09-28 07:07:03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华商报讯(记者 杨芷瑶)9月26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解读培训。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李社在西安分会场参加培训。

  自2021年底陕西省启动“标准地”改革;2022年试点推进,全年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74宗1.72万亩;2023年深化改革,1月至8月供应工业用地“标准地”142宗1.66万亩。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出现了标准不统一、责任不明晰、流程不规范等问题。为全面化解一系列问题,省自然资源厅等十部门印发《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

  培训从总体要求、概念界定、工作主体、工作流程、组织推动等方面对《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进行解读,针对明确的“6+N”,即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考古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业务进行培训。

  会后,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安排部署近期全市“标准地+承诺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要求,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对标《西安市2023年“标准地+承诺制”改革任务清单》,确保如期完成全年“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各项任务,要积极主动与省厅对接,学懂弄透文件内容,明确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破解改革中的堵点难点,更好的开展“标准地”改革工作,使“标准地”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编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