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强化“三个下功夫”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提升增效

最后编辑时间:2023-11-14 14:05:23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2023年,内蒙古司法厅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围绕基层司法所存在的人力不强、装备短缺、机制不全、保障不足四个方面问题,强化“三个下功夫”,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

  在人员配备上,指导各地采取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开展“千名干警下基层”活动等多种方式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目前,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3917人,具有法律专业的司法所工作人员1477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303名。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队伍。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培训”的原则,举办全区司法所长示范培训班,努力实现“培养一名好所长创建一个一级所”。落实分级教育培训责任,各盟市举办各类培训112次,参训4236人次,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

  指导各地通过新建、改建、置换、购买、租赁等方式,大力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及装备保障建设。截至目前,全区拥有独立和相对独立业务用房的司法所847个,占比79%。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司法局采取使用空余编制、报废车辆腾出编制、协调旗县增加编制等多种办法,解决司法所配备执法执勤用车问题。目前,各盟市学习借鉴两市经验,全区司法所执法执勤车辆达到658台,新增114台。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争取资金2800万元,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工作人员统一着装、配备司法智能终端实现专项保障。指导各地落实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制度,严格“以案定补”申报、审批、拨付以及经费管理要求,2023年以来,全区发放补贴累计220余万元。

  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权益保障通道,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提供涉及行政复议咨询、调解、告知、转办等“一站式”服务,推进全区司法所转递代办行政复议案件784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服务需求。依托司法所和嘎查村(社区)建立苏木乡镇(街道)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13468个,共解答法律咨询3.8万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初审1500余件。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在法院、公安派出所、信访部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637个,累计调解委托移送案件2.2万余件。建立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机制,全区人民调解组织派驻基层人民法庭238个,在公安派出所设立公调对接室703个,人民法院纳入特邀调解名册调解组织数达771个,为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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