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交警破获一起无证驾驶报废车辆肇事逃逸案件

最后编辑时间:2023-11-07 07:20:27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2023年10月15日01时20分,海某(化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宁D0***7号小型普通客车(报废车),沿沙沟乡301乡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兰套子梁上时,与对向行驶的杨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宁DK***3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海某弃车逃逸。

  经过民警的现场勘查和走访,最终将海某传唤到案。在证据面前,海某对自己无证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怕承担责任就弃车逃逸了。

  对海某无证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海某某作出合并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西吉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切勿心存侥幸逃逸,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西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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